泉州市正磊建設有限公司、泉州金達物流有限公司、泉州市恒澤物流有限公司、泉州昂達物流有限公司、福建省華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業,未按承諾在許可后180天內投入運輸車輛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《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》《福建省運政數據清理規則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》第六十九條等相關規定,我局依法于 2025年11月13日撤銷以上5家企業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,并注銷其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(證號分別為:350583318711、350583318720、350583318724、350583318726、350583318731),以上5家企業的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自注銷之日起無效。
特此公告。
南安市交通運輸局
2025年11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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