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許可證》申領
從事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應先取得經營許可。
概述
《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許可證》是從事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的企業必須獲得的執照。
申請條件
選址:
1、應選擇在消防車輛可以順暢到達的區域;
2、不應設置在軍事管理區、文物保護區等禁止燃放煙花爆竹區域內;
3、不應設置在居民集中居住小區內,以及橋下與涵洞內;
4、不應與居住場所設置在同一建筑物內,不應設置在地下及半地下室內;
5、不應設置在其地下、室內或上方有輸送石油,天然氣等易燃易爆物質管道的建筑物內;
6、不應設置在電壓高于1kV的電力線路下方。
外部距離:
1、與學校,醫院,幼兒園,養老院,集貿市場,文物古跡,博物館,展覽館,檔案館,圖書館,危險品生產、儲存及加油站,加氣站等易燃易爆場所邊緣最小允許距離為100米。
2、與其他煙花爆竹零售店、零售點邊緣最小允許距離為50米。
3、采用臨時建筑物,以及兩個煙花爆竹零售店或零售點之間門、窗等洞口直接相對時,兩個煙花爆竹零售店或零售點之間最小允許距離為80米。
4.與城市特大橋、大橋、中橋和小橋的兩側外延距離分別為120、80、60、30米。
申請材料
1.零售許可證申請書
2.營業執照
3.主要負責人培訓合格證書
4.零售點及其周圍安全條件說明
5.行政審批委托書(法人不需要提供)
6.銷售人員安全知識教育證明
申請渠道
窗口遞交材料申請
申請結果
取得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許可證,才能經營銷售煙花爆竹。
常見問題
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許可證有效期多久?
煙花爆竹經營(零售)許可證有效期為批準之日起兩年內有效。
需要提供權屬材料原件嗎?
不用,只需攜帶主要負責人培訓合格證、銷售人員安全知識教育證明、營業執照、身份證復印件至窗口核對。
其他說明
主要負責人、銷售人員應通過安全知識培訓并獲得《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》《銷售人員安全知識教育證明》,培訓咨詢電話:0595-26669908。


閩公網安備:35058302350001號


